“一上班,路上执勤保畅特别忙,所以只能加班将醉驾司机送到看守所,既希望这个司机长记性,也让更多的司机吸取教训。”2月12日,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指导员周超讲述了办理一起醉驾案的始末。
1月31月晚,三大队民警按照上级指令,与郑场派出所联勤,在郑场团结公路设卡,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6时许,一辆黑色广东籍轿车驶进检查卡点,被民警拦截检查时,发现司机面色酡红,经吹气式酒精检测,该司机肖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3.3mg/100ml。民警将肖某带至医院,进一步抽血化验。经民警讯问,肖某称自己在深圳从事出租车行业,年前返家探亲。当日他应邀在姑妈家做客,喝了三两白酒后,又加了一瓶啤酒。喝完酒后,其老婆驾车将其送回家。回家后,邻居朋友陆某要他驾车帮忙去卢庙村拿点东西,肖某当时有些犹豫,不想答应,但碍于情面,抱着乡村公路无人查的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去卢庙村,没想到在路面上被交警当场查获。
2月11日,某权威司法鉴定所对肖某的血液鉴定结果出来,证实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83.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依法传唤肖某,连夜办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送往拘留所刑事拘留。
得知自己不仅要被处刑拘,而且还将面临拘役、吊销驾照等处罚,肖某追悔自己一念之差,顾及了朋友情面,却毁了自己的生活。民警提醒,一个司机只有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入脑入心,才能确保自己在关键时刻,不作出错误判断,从而给自己的生活制造一连串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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