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全市预决算公开整改督办会议在市财政局召开,对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整改督办。
会议通报了省财政厅检查和处理决定,宣布整改通知及方案,要求各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前期下达的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
会议指出,预决算公开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对违反预决算公开的追责问责的规定非常明确,媒体和网民高度关注,社会监督不断增强。
会议强调,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提高认识,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整改。凡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从12月11日起暂停拨付财政资金和经费,并移交监察机关追究责任。(记者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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