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4月27日,市医疗保障局举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暨贯彻条例知识测试。

培训会上,来自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夏可英分别就条例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透彻的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具体分析问题。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的医保知识水平、医保意识和自律意识,从而规范各项医疗行为,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培训会后,参会人员还开展了《基金监管条例》《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医保政策闭卷考试。 (仙桃日报记者  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