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案例入选“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近日,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的湖北省2020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评选结果揭晓。经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创新案例20件,我市选送的“依法发挥正面清单的激励作用——湖北省首次对轻微环境违法免处罚”案例成功入选。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仙桃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64家)》。某电子公司因为自身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被纳入我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去年,该公司被居民举报违规排放污水,市生态环境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该公司部分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且每天将约50公斤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迅速补办备案手续。鉴于该公司在接受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整改,对其他生产线进行全方面梳理,主动查纠整改,新装多处环境保护设备,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案例既体现了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的“温度”,又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全省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以来,首个依法不予处罚的案例。该案例树立了环保企业正面典型,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主环保意识,为市场主体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了样板、推动了全市企业排污总量的不断下降。(仙桃日报记者  鹿丹丹  通讯员  卢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