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评论之三

法治犹如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对个人如是,对企业更甚。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可预期、稳定性、兜底性保障作用,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是对营商环境最好的“呵护”。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抓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让“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各就其位。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随意执法”“暗箱操作”“新官不理旧账”,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对所有投资者和市场主体都“一视同仁”, 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法治可以竖起“边界线”。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当前,我市已经公布了《市镇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目录)》,将1500多项公共服务审批事项晒在“阳光下”,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应领尽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囊括的事项目录,实则是政府行政的法律边界,清单的公布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效杜绝了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给企业和企业家更多安全感。

构建法治的营商环境,必须是双向的,政府依法行政,企业更得合法经营,事事处处按规矩办事、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是企业经营的基本义务,仗着政策“庇佑”,靠游走于法律边缘,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法治环境下也不可能再行得通。企业家要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自觉,习惯不找“市长”找“市场”,不找“关系”找“窗口”。

现代化的营商环境强调自由开放、公平竞争、严格监管,其核心是“遵守规则”。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就是对规则的完善与维护。既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更要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金融诈骗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力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围绕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快捷化法律服务。当然也不能只谈“服务”,不敢“亮剑”,还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监督制约、规范引导、制裁打击等方面的作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清朗”的市场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说,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提升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仙桃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才会形成各类要素虹吸效应,实现“一花引来百花香”。